多件专利以9200万元作价入股,作为奖励,学校的研发团队获得其中75%股权。近日,北京工业大学(下称北工大)第一个以科技成果作价股权奖励公司诞生,学校马重芳研发项目团队以其单螺杆技术5个方向1件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和2件公开发明专利的成果成功作价入股,在新公司成立后,马重芳项目团队获得了75%的股权奖励。
“加强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对进一步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实现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还可以成为高校投融资和校办企业升级转型的动力源泉。”北工大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锋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专利权作价入股后,以股权奖励的方式对教师研发团队进行激励是北工大的一次创新探索,学校希望以此项目为范本,让这一激励模式也在其他项目上得以运用,促进学校创新成果转化。
政策松绑促转化
“单螺杆技术可用于压缩机、膨胀机、真空泵、热泵制冷设备、机电产品等领域,对于建筑节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而目前,国际上只有极少数公司掌握单螺杆核心部件加工技术,并实行技术封锁。我们以专利权作价入股成立企业,就是要让创新成果能在市场中获得应用,让我们的研发工作更具价值。”在研发团队带头人马重芳看来,获得奖励不是最终目的,研发项目的落地令他最为欣慰。
几年前,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很多科研人员像马重芳一样,握有耗费大量心血研发的先进技术,如能进行转化,其价值可观。然而,横亘在科研人员面前的是科技成果转化手续多、风险大等一系列问题,令很多科研人员只能望洋兴叹。王锋告诉记者,在体制机制方面,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的研发项目是以课题研究为导向的,而一项技术要实现落地需经过前期科研、中试、孵化,再到销售一整套工作,再加上繁琐的技术转化处置审批程序,这些综合因素导致高校的技术与市场脱节;在学校转化能力方面,由于缺乏专业的团队及对市场的深入了解,无法让好的技术真正获得其应有的市场价值。
“这次运作历经7个月终于完成,这主要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王锋感慨道。2015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正式施行,其中提出,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并明确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在此背景下,北工大在2017年5月也印发了《北京工业大学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规定》《北京工业大学技术转移项目管理办法》等科技成果转化配套制度。这些新政不但提升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也为此次奖励提供了法理依据。
“政策明确,模式落实。北工大的科技成果转化已经进入加速度。”王锋介绍,北工大以智源公司和科技园公司为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平台,将学校科研项目与社会需求相整合,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市场服务。近年来,北工大已经通过上述两个平台收集到1000余个科研项目,有100余名教师加入科技成果转化队伍行列,该校将继续运用股权奖励模式结合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其他方式,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探索放异彩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就是把高校生产的新知识应用到社会实践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去。概而言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知识型能量、栋梁性支撑和可信赖的供给线。”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刘海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们一直在探索一条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之路,既要科学规范又要操作性强,以保证长期切实有效。”王锋告诉记者,以往,高校专利权作价入股后为学校持股,与技术研发人员脱离,这造成了个人、高校、市场三方脱节,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北工大此次在专利权仍属学校的基础上,以股权进行奖励,让研发团队既得了实惠,又会密切关注新公司的成长,新公司的后续技术研发得到了保障。近年来,随着政策的松绑,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热情被进一步激发,相关创新模式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除北工大外,西南交通大学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将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分割一部分给科研团队;上海交通大学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对接市场的技术折价入股通道,以知识产权增资方式实现规范管理……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逐渐呈现在人们面前。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正当其时。”刘海波认为,我国高校开展相关工作时要找准需求,在立项初期就尽量明确研发目的,对于旨在解决现实问题、满足现实生产生活需求的项目要及早发现、确认成果使用方;要合理安排各方利益,充分考虑、合理安排成果转化中政府、企业等各方利益诉求是成功实现转移转化的必要条件;同时,转移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法律、税务等专业服务,发挥好专业服务的优势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