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备案为2020年度长春市新型研发机构
根据《长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长科规〔2020〕1号),通过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经公示无异议,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成功通过2020年度长春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成为长春市首届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单位之一。
长春市新型研发机构主要围绕长春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作为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技术转移转化单位,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等方面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自2020年,公司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成立技术创新及产业化事业部,重点围绕高分子复合材料、聚乳酸、二氧化碳基多元醇以及胶黏剂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体系,完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开展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力争三年内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功能,辐射带动一批科技型企业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