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届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获奖单位及个人的决定(吉政函【2018】92号),科技总公司喜获2018年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单位奖)。
科技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科学院系统内成立最早的科研成果转化、运营管理机构之一,是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全资公司,主要承担所外围平台运营与管理、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经营性房产管理以及知识产权运营等工作,是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高新技术产业平台和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机构。科技总公司注重发挥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在资源与环境、先进材料和新能源等领域的综合优势,不断强化与社会创新体系和单元的联合合作,促进企业研发与技术进步,为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高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作出大量贡献。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主导或参与设立公司五十余家。目前,科技总公司拥有8家控股企业,36家参股企业。其中,吉林省中科应化化工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浙江中科应化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中科应化技术研究院以及常州储能材料与器件研究院是科技总公司重点打造的科技企业,围绕着先进能源材料、功能材料、医用材料、生态高分子材料、合成橡胶、稀土镁合金、钨铝合金材料、水处理与净化技术等,通过中试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实现突破关键技术,打通产业化技术路径,形成成套技术包的目标。位于长春高新北区的化工新材料孵化基地已建成国内一流的生态环境高分子材料(PLA、PPC)、合成橡胶、高性能聚烯烃3个省级中试中心及稀土交流LED、囊体复合材料、低蠕变高分子材料等26个工程化研发平台,吸引政府、企业等创新孵化基金2.33亿元,与香港博大东方集团、吉林神华集团、富士康集团等10家企业共同推动聚碳酸烯丙烯(PPC)生物降解塑料、二氧化碳基多元醇、聚乳酸树脂等10项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2017年11月,中国科学院白春礼院长在视察该基地之后,对中科院长春应化所产业化平台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及认可。
科技总公司以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科技资源撬动资本市场,实现技术转移。近三年,转化专利技术22项,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成立企业12家,涉及出资金额11588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74047万元。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激发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广大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热情,2018年9月,吉林省政府开展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评审表彰工作,并设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单位奖和个人奖。
经长春应化所推荐,投资与监管部以科技总公司为申报单位申报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单位奖。经材料上报、形式审查、现场答辩、实地核查、公示等,科技总公司喜获2018年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单位奖)。
此次获奖既是对科技总公司多年来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肯定,同时也让我们体会到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总结成绩,认清不足,切实推动转移转化工作务实发展。
(文/李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