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应化所关于公开招聘科技总公司科研综合管理人员(定向招聘)的通知

时间:2016-09-18      
 
 

  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总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孵化转化和产业化,经我所研究,决定以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应化所)的名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定向派到科技总公司工作)。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技总公司科研综合管理,人数1-2人。 

  二、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科研管理、项目和创业企业孵化、发展创新企业、科技平台建设及技术成果推广等方面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博士毕业(本、硕、博三段学历均为全日制211院校,并获相应学位); 

  2.化学或材料相关专业; 

  3.具有良好的相关专业理论基础及产业化工作经验; 

  4.年龄不超过40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健康状况良好,思想积极进步; 

  5.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创造力和策划能力; 

  6.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四、工作待遇 

  1.提供长春应化所事业编制,但专门定向委派到科技总公司工作,而且未来也只能在科技总公司内部相关岗位工作; 

  2.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五险一金”,并按照长春应化所的标准,由长春应化所缴纳单位缴存部分; 

  3.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完全按照科技总公司的相关标准执行,长春应化所只记录并核定档案工资。 

  4.可参加长春应化所的专业技术职务(职员职务)评定,但不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只记录在档案工资; 

  五、管理要求 

  1.被聘用人员由科技总公司直接领导,并接受科技总公司日常业务管理及岗位考核; 

  2.被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本岗位,又不服从科技总公司内部调配,或是其他违反聘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长春应化所将以科技总公司书面材料作为依据,解除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须遵守科技总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按科技总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科技总公司未明确规定事项可参照长春应化所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说明 

  (一)招聘程序 

  应聘人报名并投简历;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考核;科技总公司组织面试(答辩)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所长办公会审定。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27日止,请应聘人将应聘相关材料发送至wyz@ciac.ac.cn信箱;笔试和面试等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存在不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蕴喆(人事处)、李晓丹(总公司) 

  电  话:85262195、81785113 

  邮  箱:wyz@ciac.ac.cnxdli@ciac.ac.cn   

  长春应化所 

  2016年9月13日